2021年8月3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4号),发布了《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要求》 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在运行时应当加强通风,可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短途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等有条件开窗的公共交通工具,温度适宜时,低速行驶或停驶期间应当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飞机、高铁、地铁等相对密闭环境,适当增加空调换风功率,提高换气次数,并注意定期清洁消毒空调送风口、回风口以及回风口的过滤网等。 疫情期间,保持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并进行预防性消毒。运行结束后,对交通工具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司机方向盘、车内扶手、桌椅等)采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也可采用有效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座位套等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若卧铺中涉及床单、枕套、被套、垫巾等公共用品,每客更换或单程终点更换,保持整洁。一次性使用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手套应当每天清洗,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定期洗涤。 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织物消毒可使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常规清洗。当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现人员呕吐时,立即采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的物体表面按上述物体表面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当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现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先进行污染情况评估。无可见污染物时,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或用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消毒。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进行覆盖消毒,完全清除污染物后,再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或用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消毒。 织物、坐垫、枕头和床单等物品,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按医疗废物处理。对飞机机舱消毒时,消毒剂种类、作用浓度和剂量以及操作方法遵循中国民航的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