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3岁男童失踪案告破 公安局寄来感谢信
2016-06-12 11:03:41 阅读:
6月3日上午,新乡市总公司收到了来自公安局的感谢信,信中写道:男童失踪案成功告破与贵公司高效率、全方位的协助分不开,与贵公司严谨的管理、完善的视频设施、见义勇为的作风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分不开,司乘、技术人员优良的作风,给专案组留下了至深的良好印象。在此,特向贵公司和参与专案工作的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5月30日,微信圈里一则“辉县3岁男童被拐,寻找嫌疑人”的微信迅速扩散。男童的命运牵动了社会各界和热心网友的心。
5月30日下午15时左右,总公司第十分公司接到了新乡市刑侦支队电话。电话中,刑警说,根据汽车站南口的视频监控显示,发现辉县市丢失儿童案件的嫌疑人曾在10点50分左右,在车站南口乘坐了牌照为豫GA7072的10路公交车。
消息反馈至总公司,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晓昌高度重视,作出指示:一定要全力以赴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由于公交车车载监控随车安装,无法即时查看。为了争取破案时间,尽快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踪迹,总公司第十分公司管理人员通过GPS,查到牌照为豫GA7072的10路公交车此刻正行驶到荣康医院。管理人员立刻和车长取得联系,要求其向乘客解释清楚后,将乘客送上后车,即刻返回场区。
20分钟后,10路公交车返回了位于大召营的场区。刑警、十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调取了视频资料。
经过查看监控,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和3岁男童的踪迹。据视频资料显示:嫌疑人携男童于10点53分在汽车南站,登上了向西行驶的 10路车,于11时03分在南高村路口下车。
清晰明了的视频资料曝光了嫌疑人员的行踪,也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有力的线索。最终在南高村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解救了男童。从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到找到视频,用时两个多小时。
(郝征 郎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