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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学习文明礼仪知识,规范文明礼仪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让我们肩负起使命,一起创造文明、和谐的企业环境,做合格的企业职工,做文明的好市民。”
在郑州公交纬五路场区内,104路党员车长刘冰正带领着80名公交车长进行宣誓,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话语,一个个坚定的眼神,迸发出了大家对不文明行为说“不”的决心。
2月25日上午,为提升公交车长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践行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第四运营公司一车队开展了“我承诺、我践行、我文明——杜绝不文明行为从我做起”主题活动。郑州交警四大队杨警官、郑州公交集团第四运营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宋凯,党委委员、副经理冯源出席此次活动。
随着“一声令下”,参加活动的80名车长奋笔疾书,现场开展了文明出行答卷测试,本次知识测试重点考查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关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行为知识,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的目的。
随后,交警四大队杨警官就《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讲解,通过典型事例说明了文明出行的重要性,要求公交车长在日常运营中对照所讲案例中的不文明行为认真查摆剖析,坚决摒弃不文明行为的产生,争做“文明有礼”驾驶人、行路人,并号召大家时刻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本次活动,除了室内的答题交流之外,还有室外针对性地模拟演练。在纬五路公交场站内,分别模拟了不礼让斑马线、骑电车载人、不正确佩戴头盔、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城市道路的斑马线有很多,驾驶员如果在斑马线前不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不仅侵犯了行人的路权,而且很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应当停车让行。但大家可能不知道,车窗抛物其实也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广大车长不仅要杜绝自己不往车窗外抛洒废弃物的同时如发现有乘客向车窗外抛物的,也要及时去制止。”杨警官讲到。
(来源:郑州公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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