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漯河等市(县)“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称号的公示
2022-04-11 10:55:19 阅读:
关于拟授予漯河等市(县)“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称号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排,接漯河等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验收申请,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成立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 经厅务会研究审议,漯河市、鹤壁市、商丘市、开封市、长垣市、永城市、汝州市、滑县、兰考县等9个城市达到创建标准,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拟对上述城市授予“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4月7日至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反映。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