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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下达成品油价格补助2020年度资金清算和2021年度资金预拨意见的通知》,下达21.43亿元成品油价格补助金。具体包括:
一、清算2020年度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
按照《河南省农村客运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建〔2018〕2号)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要求,我省2020年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基础数据已汇总完毕,2020年度农村客运补助和出租车经营性补贴、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清算金额92504.5万元。
二、预拨2021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要求,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65315万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55449万元。经与省财政厅沟通,农村客运补贴65315万元按照经审计过的2020年农村客运折合标台数占全省比例切块划拨预拨。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部分15071万元按照经审计的2020年出租车数量占全省比例进行切块预拨;涨价补贴部分30%部分12113.4万元按照经审计的2020年出租车数量占全省比例进行切块预拨;涨价补贴70%部分预留省级统筹项目8000万元(用于国家公交都市、国家城市绿色城配和已验收的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剩余资金20264.6万元按照经审计过的2020年巡游出租车数量和2019年城市公交车数量占全省比例进行切块预拨。
三、清算2020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补资金
2020年度中央下达我省529万元(经营性补贴303.4万元,奖补资金225.6万元),按照各市县船舶总功率占全省总功率比例预拨,与2019年分拨方案一致。2020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补资金清算金额529万元,不再调整市县间资金。
四、预拨2021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
2021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510万元,其中费改税部分153万元按照全省299艘、总功率7290.86KW的原有基数分配到各市县,涨价补助部分357万元按照2021年符合涨价补助政策对象(88艘船舶船龄15年以下的水路客运船舶、渡船,30个码头渡口设施更新维护,6家实现公司化、公交化运营企业)全部切块预拨。
(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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