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开展全省城市公交品质提升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全省城市公交品质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7月25日
全省城市公交品质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城市公交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出行的重大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提升全省公交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在全省开展公交品质提升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6号)、《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交运发〔2016〕126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的要求,以“提升公交品质、建设人民满意公交”为主题,积极创新公交服务供给模式,增强公交与城市功能布局的协同性,切实改善群众出行环境,努力建设安全、便捷、绿色、智能、舒适、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系统。
二、目标任务
(一)设施更完善。引导城市人民政府重视和支持公交发展,逐步完善公交停保场、站亭、专用道等基础设施;鼓励各地建设慢行系统和发展共享单车、快速公交。各城市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高1-2个百分点,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服务更优质。促进各城市公交在运营服务、文明驾驶、行车安全、车容车貌、投诉处理、智能公交等方面的进行全面提升,各城市公交乘客满意度提高3-5个百分点。
(三)运营更安全。促进各地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城市公交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运营有序安全,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运营事故。
三、活动内容
(一)以试点创建为抓手,提升公交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6〕157号),组织符合条件的城市,积极创建交通运输部“十三五”期的公交都市;对郑州、新乡的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调研,指导两市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考核验收。
二是推进“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对第一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开展实地督导,召开第一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展现创建成果,发挥“公交优先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启动全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重点突出“绿色交通、智能公交、路权优先”等创建主题,结合城市特色,围绕公交场站建设、公交车辆提档升级、公交线网优化、公交路权保障、公交智能化建设、公交企业整体形象等方面的内容,打造不同的亮点,使创建活动更加鲜明。
(二)以评比活动为载体,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制定《全省城市公交优质服务评比活动方案》,评选范围:全省公交运营企业和从事公交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含城市轨道交通);评选流程:自主申报、初审上报、评选审核、表彰奖励;评选名额:“十佳公交企业”10家、30条“精品线路”、50个“优秀车组”、100个“百佳公交之星”;通过服务评比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公交行业文明和谐、优质规范的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公交的吸引力。
(三)以竞赛活动为契机,提升公交从业人员业务技能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先行开展城市公交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选出优秀选手参加省厅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省厅将评选出一批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和BRT在内的公交驾驶员、维修工、站台服务人员等岗位技能标兵。通过技能竞赛,掀起行业比、学、赶、帮、超的岗位练兵热潮,充分调动各岗位人员学技术、练技能的积极性,提高公交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
(四)以宣传活动为引导,提升公交社会影响力
一是开展公交劳模巡回事迹宣讲活动。省厅将邀请省内外公交劳模、优秀班组、岗位标兵等组建事迹宣讲团,以“讲好优秀公交故事、传播河南公交声音”为主题,在部分地市(县)进行巡回宣讲,用先进事迹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弘扬公交行业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出关心公交、关注公交、关爱公交的氛围。
二是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各地要围绕公交优先主题,拍摄城市公交宣传片,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新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公交对改善大气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开展“致民众的一封信”、“礼让斑马线”“小红帽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活动,让文化进公交、文明进公交、平安进公交,扩大公交的影响力。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7年7月)
制定《全省城市公交品质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对公交品质提升活动进行部署安排,明确任务分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部门间协作,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和参与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10月-11月)
省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采取问卷调查、随机走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成效进行客观公正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全省交通系统进行公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公交品质提升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保障人员、落实经费,确保活动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有落实;各地公交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广泛参与活动,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场地和人员技术支持。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公交企业要通过公交车载显示屏、公交站亭、公交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省厅将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着眼建立公交优先发展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相关材料上报省厅运输管理处。
联系人:刘 庆
电 话:0371-8716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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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省城市公交品质提升活动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