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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许昌、驻马店两市考察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报告

2015-03-30 11:15:07    阅读:

       2015年2月12日至13日,由信阳市副市长孔凡国带领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公交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先后赴许昌、驻马店两市,就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期间,考察组一行听取了两市的经验介绍,考察了两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落实情况,参观了公交场站建设、公交智能调度监控中心等场所,乘座了驻马店市新投放环保型公交车辆。通过学习考察,大家一致认为收益很大,体会很深,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看到了不足,学到了经验。两市公交快速发展的态势也使大家从思想上受到强烈的震撼,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城市公交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许昌、驻马店两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
此次学习考察的两个城市,近几年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都处于快速发展期,无论是发展理念、发展速度,还是当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保障,都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一)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管理情况
       近年来,许昌市委、市政府把公交优先作为民心民意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基本建成了“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公交服务体系。公交场站建设、公交线网、运营服务、车辆装备、经营方式等方面均处于我省领先地位。
       目前,许昌市城区共有公交运营线路37条,公交车保有量918辆,线网长度207公里,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81.4%,,万人公交保有量11.4标台,空调车比例54.5%,绿色公交车俩比例占40.1%,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为36.34%,日均客运量14.3万人次,公共交通正点率达91.8%。已初步建成智能公交系统,实现智能调度、视频监控、IC卡管理等一系列功能,一卡通使用率为20.2%,与郑州实现互联互通。2014年10月,许昌市以总分第一的成绩,成功创建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其主要做法是:
       1、抓体制改革,激发行业活力。近年来,针对公交车私人挂靠承包、行业发展不规范等问题,许昌市政府投资1.2亿元进行了公交公司化改造。市政府与瑞贝卡集团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新的公交公司,将原来挂靠的474辆公交车全部收回,统一管理,统一品牌,形成了“企业自主运营,政府参股不分红,拥有一票否决权”的运营模式,得到交通运输部的肯定。
       2、抓顶层设计,提供强力保障。一是政策保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许昌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方案》等12个政策文件。二是组织保障。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公交优先发展领导小组,单设成立了副处级规格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三是资金保障。近两年来,许昌市政府先后投资4.5亿元用于公交事业发展。四是土地保障。市政府划拨土地379亩,用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五是规划保障。与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合作,编制了《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与线网调整规划》(2012—2030年),明确了公共交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3、抓硬件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投资近8000万元,于2014年2月,添置了200辆新能源环保公交车,在主干道设置双层公交,在背街小巷投放6米车型公交,实现市区公交全覆盖。二是投放3200辆公共自行车,并已建成站点150个,解决了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段路问题”。
       4、抓场站建设,带动行业发展。一是投资3.1亿元,建成零换乘中心汽车客运总站,并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启用。零换乘中心是集航空港、高铁站、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站、公交中心站于一体,形成的“四站一港”综合交通枢纽,在300米范围内,乘客可实现飞机、高铁、长途汽车、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车、自行车等7种交通方式的直接换乘;二是2015年计划投资1900万元,对市区648个公交站亭站牌进行更新;三是投资4500万元,完成了公交停保场建设,建成了智能化调度系统,实现了车辆动态全程监控;四是稳步推进多个停保场建设项目,为实现智能调度、培训教育、维修保养、司机就餐休息等综合性服务,奠定了基础。
       5、抓机制创新,实现良性发展。一是实行成本规制。出台了《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形成了公交成本、票价、补贴联动机制。二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了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公司、线长、车长五级管理体系,实现公交驾驶员五星管理制度,有效调动了司乘人员优质服务的积极性。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了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监督考核等28项管理制度,实现优质服务的常态长效。
       6、抓民生台账,办好惠民实事。一是扩大免费乘座公交车辆人员范围。从2014年10月2日起,许昌市实行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已办理敬老卡4.2万张。二是开通专线定制服务,开通了学生专线、工业专线、旅游专线、居民生活专线、社区专线等10条定制公交线路。三是优化延长运营时间。结合高铁运营,开行公交夜班线路,运营时间与高铁保持一致,夜班车延长运营时间5个小时。结合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提前20分钟发车,解决学生乘车问题。通过一些列惠民措施,基本实现零投诉,得到了市民的认可。
     (二)驻马店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管理情况
       近年来,驻马店市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给予了足够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的资金投入,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交车辆更新速度明显加快。
       目前,该市公交运营线路33条,公交车辆573台,2015年计划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30台。运营线路总长度699.2公里,年运营里程2300公里,运送乘客4000万人次,万人公交车保有量9.25标台,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8%,空调车比率达62%,公交实时查询覆盖达达100%。2014年10月,驻马店市创建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获得成功。其主要做法是:
       1、完善的政策体系为城市公交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发展工作,市政府先后出台优先发展公交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件32份,明确了公共财政购买公交服务机制,为城市公交发展夯实了基础。同时,该市对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做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发展方向,先后对公交企业和经营模式进行了改制。2010年底,该市政府出台了《驻马店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实施意见》(驻政〔2010〕 127号);2011年,又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列入市委、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2014年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又联合出台了《驻马店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驻财建〔2014〕1号),让城市公交补贴补偿有了操作标准。
       2、公交优先政策的大力推进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近年来,驻马店市建立健全了由市政府主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公交发展例会机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对涉及公交场站规划、建设及资金投入等方面问题进行研究。在涉及创建目标任务上,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导和组织考核验收。该市还将新增首末站、停保场等公交场站208亩建设用地列入2015年中心城区六件惠民实事,年终全部完成。同时,该市在2014年完成33处港湾式公交站亭改造基础上,2015年计划新增港湾式公交站亭75处。在惠民公益上,政府本着“公交是为民”的要求,始终坚持“创一流公交、惠及百姓出行”的服务理念和低廉的票价及免费政策,实行投币1元,刷卡8角,学生半价,现役士兵、盲人凭证免费,65周岁以上老人办理“夕阳红”老年卡,凭卡免费,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得到实惠。
       3、财政的巨大投入为城市公交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近4年来,驻马店市政府在城市公交建设中仅市财政直接投入就达1.6亿元,每年对城市公交投入约占市财政投入城市建设费的10%以上,市政府对城市公交补贴到位率达100%。该市还借创建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的东风,确定了2014-2016年城市公交建设和发展目标,市财政安排资金2亿元,计划通过实施“规划先行,服务提升、场站枢纽、公交提速、智能交通、绿色交通、需求管理、结构优化、特色示范”九大工程,不断增加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推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
       4、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升了城市公交的良好形象。2011-2013年,驻马店市政府投资建设了公交东站、公交南站、置地公园首末站、汝河大道立交桥下停车场、高铁站广场公交首末站、开源大道立交桥下停车场,3年时间建设完成8万多平方米公交场站建设,既满足了市民出行乘车和换乘需求,又使公交车辆的停放及维修保养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此外,该市还更新配套建设了市区的500个(座)公交候车亭、站牌,并以政府采购的形式为所有公交车辆安装了GPS智能公交管理调度系统,实施监控车辆运营速度和轨迹,确保车辆运营安全,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促进了企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5、现代企业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为公交建设和发展注入活力。驻马店市城市公交经营体制历经个人挂靠经营、个人租赁经营阶段。由于公交服务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2011年4月,驻马店市政府成功对个人承租经营公交车辆进行公司化经营改造,强化了政府对城市公交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城市公交由此步入良性快速发展轨道。之后,该市不断改革创新,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绩效考核,各部门相互考核监督,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
       二、两市的经验做法对加快我市城市公交发展的启示
       许昌、驻马店两市城市公共交通快速发展的态势,使我们看到了差距,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作用,切实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市民出行的基本性问题,推动信阳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启示一、政府的大力扶持是城市公交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城市公交的基本特性是社会公益性。这一性质不因公交企业所有制的改变而改变,政府扶持公交发展是公共财政购买公交公共服务的一种具体表现。如亏损补贴,是公交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质决定的,是政策的补贴;老年人及免费乘车补贴,是惠及民生,为广大老百姓服务的;政府投资购车,是为市民提供运输工具,是购买公交服务,改善群众乘车条件,从而树立城市形象;场站建设投入,是发展公交的基本要求,公交场站是政府的,是国家的,不是企业的,公交只有使用权,无处置权,更不能改变其用途,只是政府提供的公用设施,供公交使用,服务于民。
       启示二、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市经济和人口的快速发展,公众对公共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我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我市土地资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众收入水平总体还不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符合我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启示三、公交公司经营模式改制与否,其公益属性应予以加强
       我市公交总公司作为我市唯一的公交运营管理企业,上世纪90年代,在没有足够资金进行车辆更新的情况下,被迫采取了“私人购车,挂靠经营”模式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无奈之举。就我市的现实情况而言,对公交总公司现行管理体制机制进行全面彻底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通过考察,使大家认识到,但无论是现行的单车挂靠经营为主、公营为辅还是将来公车公营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公交的公益属性应予以充分体现,政府该有的扶持和资金投入不变。
       三、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市公交体制不顺和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困难重重,旧的问题没解决,新的矛盾又产生,职工队伍极不稳定,上访堵路事件频频发生;财务入不敷出,举债经营,历史包袱沉重,职工温饱没保障,企业经营难以为继。目前企业发展水平不仅达不到全省公交行业发展的平均水平,而且远远落后于黄淮四市中的其它三个地市。
     (一)公交经营体制落后。上世纪90年代,市公交总公司在没有资金进行购车更新车辆的情况下,被迫采取了“私人购车,挂靠经营”的这种模式,由于个人承包车主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导致了公交的社会公益职能和属性严重缩减,服务水平低下,运营市场混乱,公司制定各项监督管理制度难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主渠道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资金投入不足。长期以来,我市没有制定公交成本规制,没有建立公交成本、票价、补贴联动机制,公交公司在无足够财政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举债经营,负重发展,被迫采取职工集资来更新车辆,截止2014年底形成的内债累计达4389万元;外债618万元;欠交职工“五险一金”1284万元。目前,公司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不足600元,且不能按时发放。近两年来公司应上级要求开通羊山新区冷僻公交线路4条,形成了新的亏损和债务,公司财务状况犹如雪上加霜。
     (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缺失。公交场站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在确保公交正常运行过程中发挥着无可代替的工作。但我市现有公交场站建设极其落后:一是停车场缺失。由于无足够的停车场地,公交车辆夜间只能在火车站西广场和公交公司家属院两处临时停车场和沿街沿路高密度停放。二是首末站空白。我市至今尚无一处真正意义上的公交首末站。由于没有首末站,公交车辆进出站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无法落实,“三品”检查和车辆维护非常困难,安全监管无从抓起。三是停靠站落后。我市主城区目前没有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现有的停靠站由于交通拥堵和部分社会车辆的挤占,公交车辆时常无法正常靠站载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加快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建议
城市公共交通是一个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社会公益事业,既关系政府形象,又涉及民生,是焦点,又是热点, 同时也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的具体体现。
     (一)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交的建设和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各部门要依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信政〔2014〕19号)文件精神,对照各自职责,加大对公交发展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资金上、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和照顾。市财政要落实低票价、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各项财政补贴,市政府要建立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政府对公交场站建设专项投入机制。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信政〔2014〕19号)和编制完成的信阳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文件精神,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要用划拨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政府要对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要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三)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和专项补偿的长效机制。一是按照信政〔2014〕19号文件精神,“对城市公共交通因低票价政策和承担社会福利(如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要给予等额的补贴和补偿”。二是按照信政〔2014〕1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每年增加(更新)新能源、中高档、环保型公交车辆60标台,力争实现到2020年市区(含国际家居小镇等新区、产业集聚区)公交车达到500标台的目标”,将更新车辆所需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三是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办等单位尽快编制完成我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和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建设并形成我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和专项补偿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稳定的公交职工劳动保障和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企业要发展,制度是保证,人才是关键。之前,市公交总公司依据自身实际,在上级不断“输血”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已经拟定了“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人事管理、服务考评”等改革实施意见,计划在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和提高优质服务上狠下功夫,改变企业面貌,树立良好形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经费安排、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要向公交行业倾斜,建立职工工资增长的有效机制,给予广大公交职工应有的保障,切实解决公交职工在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广大公交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公交事业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交通服务。
    (五)尽快完成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审编。前期,市政府听取了《信阳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专家组的汇报,在广泛吸纳相关单位建议意见的基础上,课题组成员已经完成了最后的编制工作。为此,我局建议市政府尽快安排时间听取课题组汇报,早日通过评审。
 
 
                                                                                                          信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通讯员  李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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